汉江实验学校教职员工“八条”
发布时间:2021-06-04 打印
为建设高素质的、和谐的教职员工团队,保证学校持续、健康发展,规范学校管理,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《汉江实验学校教职员工“八条”》。
一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树立正确的历史观、民族观、国家观、文化观,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、制度自信、文化自信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教育思想和行为与党的教育方针一致。
二、讲政治,讲纪律。自觉维护集体利益,言论行为宣传学校、代表学校。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、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三、依法执教,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。尊重学生人格,把每个学生的发展进步作为第一目的。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不得讽刺、挖苦学生。
四、以德立教,用高尚的师德教育和影响学生。不接受家长的礼品及宴请,不得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有经济或者商业来往。
五、尊重同行,尊重同事。不做影响团结的事,不说伤害同行的话,不拉帮结派。自觉调节情绪,自觉化解矛盾。
六、遵守制度,严格考勤。不迟到、不早退,认真履行请假手续。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七、关注安全,关心健康。不做不利于自己和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事情。工作期间不饮酒。
八、坚持高标准。无论管理、教学、服务,还是卫生、安全、礼仪、举止等都要向高标准看齐。提高工作效率。工作有计划,安排周密,认真完成任务。遇事不推诿、不拖拉,不找客观原因。
以上八条,请教师、员工自觉遵守,从我做起!
汉江实验学校
2020年9月7日